
癌症病人合同到期单位不签了,除了经济补偿金外,还有终止合同赔偿金吗还是补偿金? [提问时间:01-12]
提问人:151*****868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如果医疗期未满劳动合同要延续到医疗期满,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予劳动者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