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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许国喜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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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喜律师
  •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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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120151057078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5A栋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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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离婚前知道丈夫有小三,但当时难以收集证据,现在离婚两个月后知道小三儿子在我们未离婚前两个月已经出生,还有小三儿子也入了丈夫的户口,请问还能告他们重婚吗,我还可以适当拿到赔偿吗 [提问时间:08-30]
提问人:170*****111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许国喜律师回复:向TA咨询

如果能证明他在与你离婚前与小三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但是是同居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同居则要不到赔偿。

回复时间: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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