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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喜律师
  •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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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320120151057078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5A栋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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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资是12000元/月,公司工资周期5月26日至6月25日,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下7月5-10日发放上周期工资,现公司因资金问题,截止今天7月30日都未发放工资,而且没有给任何官方的回复。请问,第一我是否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第二,我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补偿标准怎么算;第三,我与公司协商解除,公司要求我必须有一个月通知期,现在不让我离职,我该怎么办?我一定要走,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提问时间:07-30]
提问人:189*****298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许国喜律师回复:向TA咨询

你可以以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理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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