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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国喜律师
  •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 联系电话:1380 9049 499
  • 执业证号:1320120151057078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5A栋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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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安徽的现在住在无锡,8月27号通过同事介绍到江苏一工地去做临时工,不巧中途出现事故,导致脸上受伤,到市里医院缝合十针,因为我们是做临时的,那天只是去帮忙 并没有签署任何劳务合同之类的文件,像我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能申请工伤吗?像我这种脸部受伤缝合时针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提问时间:08-30]
提问人:170*****111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许国喜律师回复:向TA咨询

还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由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

回复时间:08-30

许国喜律师回复:向TA咨询

工作时受伤的属于工伤,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如果公司不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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