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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和XX公司签署了录用通知书(录用要约书),2020年7月毕业后到公司报道,但现在2019年12月,我不想去了,然后XX公司要求我按照录用通知书的要求规定赔偿3000元,我对此感到疑惑,请问我真的需要赔它3000块钱吗?希望能收到您的解答哦,万分感谢! [提问时间:12-17]
提问人:177*****393   所在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提问人追问

这种情况一般要按约定承担违约金。

回复时间: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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