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我要打官司网!
我要打官司网 找其他律师 律师加盟 法律法规
广州加盟维权古律师
执业时间:第 8
服务时间:0:00--0:00
咨询电话:18578753741
首 页
律师介绍
典型案例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用户评价
古东玲律师
  • 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 联系电话:18578753741
  • 执业证号:14401201711709865
  • 执业律所: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1
我要咨询
登录后才可以发起咨询!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请先点击注册
如果已经注册请先登录

什么条件才可以招商加盟呢?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7日


什么条件才可以招商加盟呢?

从事招商加盟活动,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等,是不能作为特许人开展招商加盟活动的;

2、必须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有能力为加盟商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

3、必须满足“两店一年”,即“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

4、需要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我要打官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19015号-2

手机扫一扫
访问移动版

微信扫一扫
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