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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玲律师
  • 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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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201711709865
  • 执业律所: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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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招加盟套路之三——以低加盟费之名,行高价卖设备物料之实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7日


快招加盟套路之三——以低加盟费之名,行高价卖设备物料之实

很多快招公司为了吸引加盟商,往往打着“总部扶持”、“创业补贴”、“扶持创业”、“低加盟费”、“返加盟费”、“零加盟费”等的幌子进行招商,其优惠力度大到你甚至怀疑他们公司是做慈善的。

其实,加盟费优惠只是引鱼儿上钩的饵料,签订合同之后,加盟商基本上就变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了。

首先公司会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为了维护品牌的统一性与口味的一致性,加盟商只能从公司或者公司指定的第三方采购设备及全部原材料;

第二,在签订合同前,公司是不可能给加盟商看到设备及物料价格表的,一般就是忽悠加盟商,价格表涉及公司机密,确定合作之前不可以泄露。待加盟商签订合同后,负责招商的人又会说,价格表在培训后或者确定店铺地址后会提供,忽悠加盟商一步步掉入公司陷阱;

第三,待加盟商培训后,或者承租了店铺后,公司迟迟才提供价格表,此时加盟商才发现,设备物料的价格贵的离谱,比市场价翻好几倍都是常见的;

第四,此时的加盟商已经接受了公司的培训,或者已经承租了店铺,即便对高价设备物料不满,但往往骑虎难下,只能寄希望于公司后期的扶持及推广,对公司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越陷越深,直到店铺亏损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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