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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盟维权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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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玲律师
  • 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 联系电话:18578753741
  • 执业证号:14401201711709865
  • 执业律所: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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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很不利的加盟合同怎么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7日


加盟发现被骗后要求公司退款,公司不退款,还让我支付50%的违约金,不然就去法院告我,给我发律师函,合同对我很不利,怎么办?

1、首先看签约的时间,如果签约时间短,还没有实际使用公司的经营资源开店经营的,可以适用“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加盟商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不属于违约,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应当退回加盟费。

2、在上述第1点的基础上,不存在需要支付50%违约金的违约责任,不用担心,即便公司起诉,法院也基本不会支持的。

3、如果签约时间比较久,或者已经开店经营的,就很难适用“冷静期”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此时可以从公司存在过错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维权证据。

(1)公司招商时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的;

(2)签约后公司未按合同履行其义务的,比如选址、装修设计、培训、配送设备物料等义务;

(3)其他。

加盟后发现不对劲的,建议尽快咨询专业人士,收集维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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