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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玲律师
  • 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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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201711709865
  • 执业律所: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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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才签了加盟合同,加盟合同约定了一天的冷静期,现在公司以过了冷静期为由,不肯退款怎么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7日


前天才签了加盟合同,加盟合同约定了一天的冷静期,现在公司以过了冷静期为由,不肯退款怎么办?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加盟商在加盟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这就是常说的“冷静期”条款。

虽然冷静期具体是多长时间并无明确规定,但从立法目的来说,必须是合理的、足以使人“冷静”的期限。你们加盟合同约定的一天冷静期,明显过短,并未起到“冷静”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

因此,现在仍然处于冷静期内,可以单方解约加盟合同,要求公司退款,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不同意退款的,建议尽快走法律途径维权,以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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