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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加盟维权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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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东玲律师
  • 所在地区:广东省 广州市
  • 联系电话:18578753741
  • 执业证号:14401201711709865
  • 执业律所:广东章鼎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时代广场西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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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骗局-加盟变居间,加盟商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7日


加盟骗局-加盟变居间,加盟商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很多加盟公司为了掩盖加盟的事实,往往在合同名称和合同内容上做文章。

最近笔者经办一个案件,客户跟公司签订的合同名称是《居间代理合同》,公司收取的费用叫“居间资格费”,合同内容对于餐饮项目的品牌授权、培训服务、选址服务、店铺的经营管理、风格设计等一概避而不谈,反而着重突出“居间”方面的内容,给客户设置了大量的合同义务,约定客户必须在每季度向公司介绍一定数量的客户,否则视为客户违约,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等。

看到这里,其实很多人就能看出合同陷阱所在,加盟商支付费用,是为了获得公司的经营资源,在公司的指导下开展经营活动赚钱的,怎么变成了支付费用后,还要给公司“打工”,给公司介绍客户?达不到公司要求还要承担违约责任?那支付这个费用干什么?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多加盟商在签约时,轻信公司口头承诺的各种服务,没有仔细看合同条款,在公司花言巧语之下,掉入了合同陷阱,等发现被骗时,维权困难重重。

因此,告诫各位加盟商,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一定要看合同条款,发现不对劲要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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