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满足“两店一年”的资质,加盟合同有效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8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不具备“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特许人所签订的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关于“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的规定,属于行政法规的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因此,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的条件,并不当然导致其与他人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无效。但意味着特许人可能缺乏提供成熟经营管理模式的能力,无法向加盟商提供成熟的经营指导及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