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我要打官司网!
我要打官司网 找其他律师 律师加盟 法律法规
武汉市胡旺律师网
执业时间:第 10
服务时间:9:00--23:00
咨询电话:15926287941
首 页
律师介绍
典型案例
法律咨询
律师文集
用户评价
胡旺律师
  • 所在地区:湖北省 武汉市
  • 联系电话:15926287941
  • QQ号码:343079223
  • 执业证号:14201201510135949
  • 执业律所:北京祥德(武汉)律师事务所
  • 律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创世纪广场A座2811
我要咨询
登录后才可以发起咨询!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请先点击注册
如果已经注册请先登录

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与富山河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1日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鄂0191民初3167号

申请人: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XXX

法定代表人:彭某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旺,北京祥德(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严敏,湖北正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富山河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昌区武珞路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杨某某。

申请人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富山河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富山河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670,000元或查封被申请人价值670,000元的财产。担保人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以670,000元的现金向本院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富山河装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7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3,870元,由申请人华人创新物业管理武汉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董 力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 任博骏



我要打官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19015号-2

手机扫一扫
访问移动版

微信扫一扫
打开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