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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出车祸找人“顶包”骗保险 肇事者与顶包人双双被判刑

来源:江苏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0日


  喝酒开车本就违法,然而出了事故还让其他人顶替,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六万余元,结果双双受到法律制裁。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俞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老板酒驾酿事故 慌忙中找司机“顶替”

  2017年6月的一天晚上,一家科技公司老板俞某与客户聚会谈生意,饮酒至深夜。随后,急于回家的他心存侥幸,没有叫自己的司机,也没有使用代驾服务,而是趁着酒意独自一人开车上路。结果在吴中大道发生三车事故。待他回过神,才发现自己驾驶的马自达撞上了前方的丰田,又与再前方的宝马追尾。

  所幸的是,当时只撞坏了车辆,人未受伤。慌乱之下计上心头,俞某担心自己酒后驾车无法获得保险赔偿,便一边下车来与前方车辆的车主商量“私了”,一边赶紧打电话给公司的司机赵某。接到老板的求助电话后,赵某很快赶往现场,此时俞某已经与前方丰田车主“勾兑”好了,并通过微信转账赔了其2万元维修费。

  “掉包”成功 骗得6万余元赔偿

  “我到了现场才发现是三车事故,因为老板喝了酒,保险肯定不给赔,所以他提出让我顶替其处理事故。”据赵某在庭审时供述,俞某见他到来后,便交代其报警并处理后续事故,很快离开现场。不久,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赶到,赵某便冒充事故发生时驾驶员,按照事先商量好的言辞简单做了事故的经过陈述。后向保险公司索赔,骗取理赔款6万余元。

然而,出于职业敏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胡某在理赔后发现这起事故存在疑点,可能存在骗保情况。在与车主俞某取得联系后,其内心亦十分不安,遂主动投案并退赔全部款项。

  隐瞒真相 两人均因骗保获刑
  “我深刻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会加强对法律的认识,做事三思而后行,不再存在侥幸心理,不做违法的事。”庭审中,俞某后悔不已,赵某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正。”

  法院认为,被告人俞某、赵某共同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俞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赵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二人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均系自首,均可以从轻处罚,遂综合各种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连线法官:此案的承办法官提醒,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便属于“数额较大”,即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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